荒唐!收了 15.6 万彩礼 男子便将 16 岁女儿嫁了!

亲爱的未来亲家你好,我女儿有房有保险会游泳,年满 18 会配车,过年随便去哪家。可以不要彩礼,结婚嫁妆配好。唯一要求:能不能现在就接走,把作业都辅导一下,谁家的媳妇谁养!

这个段子,估计不少家有读书娃的家长都转发过。当然这就一调侃,感慨过后,照样满腔热情扎进孩子的家庭作业中继续辅导。

不过,在台州临海,有个父亲还真把生活过成了段子。为了礼金,不管女儿愿不愿意,直接把刚满 16 周岁的女儿送到了相亲对象的家里。

这事要从去年 12 月份说起。

家住安徽的张某有一个儿子,现年 25 岁了,这个儿子不让人省心,小学还没毕业就辍学了,在上海一个饭店打工,至今没有娶媳妇。张某为他儿子的婚事操碎了心。

正好他一个亲戚在安徽某工地开小店,认识了同在一个工地打工的浙江临海人彭某,知道他有个女儿,就积极撮合双方。

没想到,男方急女方更急。双方儿女见面第二天,就商量起订婚彩礼事宜,最终确定彩礼为 15.6 万元。

张某虽然着急儿子婚事,但是考虑才见面就给彩礼不妥当,就和对方商量,可否让两个孩子处一处再付彩礼,但女方不同意,无奈之下张某凑了现金 6000 元,从熟人处借款 150000 元,交付给女方。女方父亲一拿到彩礼后就去了外地,将女儿留在张某家中。

据张某说,家里把这个新订婚的媳妇当成了亲人,想吃啥只要市场有的就为她买,还花了 2 千多块钱给她买了新手机和衣服。但过了十几天,新媳妇说不喜欢她儿子,两人处不来。张某也实在,就对她说:若真不喜欢就不能勉强,让你爸爸把你接回去,把彩礼退给我们。同时张某多次给彭某打电话,但彭某一直不过来。

期间,彭某还和女儿通电话教唆:你不愿意就跑回家吧。

无奈之下,2018 年 3 月下旬,张某将彭某女儿亲自送回了临海老家。

不过彭某依然避而不见,没办法,张某只得将彭某女儿送到当地派出所,彭某这才将女儿领了回去。但是女儿接走了,彩礼却没了回音。张某一纸诉状,将彭某及其女儿告上了法院,要求退回礼金 15.6 万元。

法院经审理,彭某女儿至今未满 18 周岁,订婚时刚满 16 周岁,属于未成年人。原、被告的订婚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关于 " 父母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,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" 的规定,原、被告在缔结婚约过程中均存在过错。彭某依照习俗收取聘金、彩礼因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,未予登记结婚应予以返还。并且彭某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原告家中生活,对其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,结合当地习俗等综合考虑,判决彭某返还部分彩礼。彭某女儿作为未成年人,不应作为被告共同返还彩礼。

最后法院判决,彭某返还原告张某及儿子彩礼 12 万元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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